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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资讯] 龙泉街道4名党员干部因酒驾被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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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1 21: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我身为共产党员,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辆,却仍然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在道路上醉酒驾驶小型汽车,违纪又违法。不仅丢了令人羡慕的高薪工作,甚至有很长一段时间,在亲戚朋友面前都抬不起头来!希望其他同志们以我为戒,千万别再酒后开车了……”近日,在面对党纪国法的严惩时,王某懊悔不已。

  2019年初,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东宝区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今年8月,经区纪委监委批准,龙泉街道纪工委对当事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当前,通过对酒驾的严厉查处及其不良后果的广泛宣传,群众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危害性的认识,已有了很大提高,但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在觥筹交错之间,放松了警惕意识,最终因为“一杯酒”而留下“两行泪”。

  今年以来,龙泉街道纪工委对党员干部酒驾行为始终保持高压的惩戒态势,截至目前,已对4起党员干部酒驾行为进行了立案审查。问责不是目的,警示才是关键,龙泉街道以案明纪、明法,通过组织社区党员学习酒驾违法案例、解读法律法规、观看酒驾肇事视频、违纪违法党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聘请“两代表一委员”、退休党员干部、热心居民为作风监督员,紧盯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加强对“嗜酒”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同时,发挥纪检委员“前沿哨兵”作用,并畅通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时掌握党员干部酒驾信息,迅速实现纪法衔接。

  “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从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杜绝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龙泉街道纪工委书记邓有刚感叹道。(来源:东宝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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