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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在全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再一次对“吃空饷”问题开刀。
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贪占了公共财政资金,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2015年我市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果。此次专项治理主要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存在的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6类个人“吃空饷”情形以及单位“吃空饷”进行深入摸查和全面清理整治。
专项治理时间为3月27日到7月30日,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核实和整改处理四个阶段进行。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拖延治理工作,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数据。对于清理出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吃空饷”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问题“零容忍”。对在“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予以通报。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举报方式如下:举报信件地址:市象山大道150号市人社局917室,监督举报电话(传真):2332968,举报邮箱:11052955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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