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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钟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某宣告父亲失踪案,并当庭宣判李某的父亲吕某为失踪人,李某将成为“事实孤儿”享受国家救助政策。该案是钟祥市检察院首例支持起诉并全程监督的“事实孤儿”申请宣告父亲失踪案。
李某今年12岁,在他3岁时母亲因意外死亡,父亲办完丧事后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李某与村委会指定的监护人何某共同生活,生活困难。按照规定,民政部门对散居在社会上的孤儿每月发放补助,但是由于李某的父亲生死不明,只有申请孩子的父亲吕某失踪后,李某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孤儿标准,领取孤儿救助资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到公安机关查询吕某的户籍信息,并在《人民法院报》发布寻找吕某的公告,均杳无音信。由此,该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宣告被申请人吕某失踪,为认定李某为“事实孤儿”提供司法依据,使其能够享受国家相关救助政策,解决生活之忧。
法官介绍,对于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长期服刑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监护职责的监护缺失的儿童可以享受国家救助。针对“事实孤儿”的情况,法院一般将协助其亲属依法提起申请宣告未成年人父母失踪或死亡的诉讼程序。对于穷尽各种查询手段确实下落不明的被申请人,及时宣告其失踪,为“事实孤儿”类的困境儿童认定提供司法依据,解决此类困境儿童无法获得救助的程序屏障。(记者李天学 通讯员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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