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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16时许,男子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摇摇晃晃的行至深圳大道与长坂坡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刚一靠近陈某,民警就闻到了浓浓的酒味。
就在民警让陈某配合检查时,陈某并不配合,说脏话、推搡甚至踢打民辅警,结果致两名辅警受伤。
民警随即对陈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经测试,结果显示陈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7mg/100ml,已严重超过醉驾标准。
针对陈某恶意袭警,严重拒绝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决定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7月31日陈某被送进了拘留所。
接下来,交管部门还将针对陈某醉驾的严重违法行为做进一步处理。(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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