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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石牌镇村民崔某在网上散布谣言,侵犯他人名誉权被对方告上法院。日前,崔某自愿撤回上诉,案件一审判决生效,标志着钟祥市首例网络侵权案件审理终结。
2016年1月以来,崔某以钟祥市石牌水管站及负责人石某侵占其土地、不兑现林木补偿款为由多次上访,后钟祥和荆门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明确答复“反映情况不实,要求不予支持”。随后,崔某在多家网站以“当代恶霸一手遮天,欺霸乡邻,请求各级领导严厉查处”为题连续发帖。钟祥市石牌镇政府、钟祥市水务局、荆门市水务局先后回复,指出所发内容不实,属故意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但崔某置若罔闻,继续在网上散布不实言论。同年9月,石某将崔某告上法院。
钟祥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崔某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侮辱性语言在网上公布石某身份,指控其是“村官恶霸”“贪腐小苍蝇”等,帖子浏览量超过17000人次,已构成对石某名誉的侵权。虽然庭审过程中,崔某辩解其享有公民言论自由权,但其使用编造的事实在网上发帖丑化石某人格,使用的语言带有明显的侮辱语句,辩解理由不能成立,遂判决崔某立即停止对石某的名誉侵害,并在规定时间内删除其在论坛网站上发布的侵害言论帖子,并在上述网站刊登向石某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消除影响。
对于一审判决,崔某表示不服,并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没过多久,崔某自知理亏,考虑到败诉后还要承担诉讼费,便主动要求撤诉。
针对该起案件,钟祥法院提醒要善用“发言权”,依法主张权利。公民有权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如果公民以检举控告为借口,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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