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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京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万银、蔡华等13名被告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涉诈骗、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4个罪名,共11起违法犯罪行为,涉案资产170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开始,被告人陈万银、蔡华等13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被告人陈万银、蔡华为首的恶势力集团,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的实施了诈骗、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前,法院依法召开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及合议庭成员参加了会议,就案件管辖、申请回避、公开审理、提供新证、鉴定勘验、调取证据以及申请有关人员出庭等程序性事项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同时,进行了非法证据排除,归纳了争议焦点,为庭审的高效开展打好了基础。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等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涉案被告人较多,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在最后陈述阶段,13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记者邓琳 通讯员 刘晶)(来源:荆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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