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检察院关于公开征集中心城区扬尘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公告
为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我市中心城区扬尘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索范围 (一)建筑扬尘 1.施工现场没有设置硬质围挡的; 2.没有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3.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没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没有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行驶的; 4.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没有及时清运,没有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二)矿山扬尘 露天采矿场损坏道路、边坡、断面、植被没有及时恢复,周边自然生态环境没有及时修复的。 (三)闲置土地扬尘 暂时未开工的建设用地,没有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铺装、遮盖的。 (四)道路扬尘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没有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的。 (五)物料堆场扬尘 1.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堆场没有密闭或设置高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的; 2.没有采取覆盖、喷淋等防风抑尘措施和相关安全措施的; 3.装卸物料没有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的。 二、线索区域范围 (一)东宝区 泉口街道(东至火车大桥,南至象山一路以北,西至党校附近黑山沿线,北至凯龙集团与曾庙交界) 龙泉街道(东至文化宫火车桥沿线,南至虎牙关大桥,西至象山大道象山山脚,北至象山一路以南) 牌楼镇(东至东三环路,南至G347国道南100米,西至207国道复线,北至牌楼集镇北1公里) 子陵铺镇(东至子八河,南至与东宝工业园交界,西至与新桥村交界,北至建泉水库) 东宝工业园(东至207复线长岗村与长兴村交界,南至苏台村交界,西至新桥村与曾庙村交界,北至安栈口四干渠桥)
(二)荆门高新区·掇刀区 白庙街道(东至白庙路东207国道复线,南至荆和大道,西至文化宫铁路桥大桥,北至月亮湖北路高店桥) 掇刀石街道(东至207国道复线,南至总干渠桥,西至象山大道,北至虎牙关铁路桥) 兴隆街道(东至杨树岗路,南至荆宜高速荆门南出入口,西至李宁路,北至总干渠桥,包含麻城工业园) 麻城镇(东至麻城中桥,南至复兴垱,西至麻城派出所,北至五丰垱) 团林铺镇(东至荆沙大道,南至团何路,西至智信大道,北至汇智路)
(三)漳河新区 双喜街道(东至象山大道、兴隆大道,南至凤袁路,西至惠泉路、凤凰湖湿地公园,北至天鹅湖路、尉迟恭路)
三、有关要求 线索应列明发现时间、地点、具体情况描述、现场照片或视频。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子邮箱、电话、信件等方式向检察机关提供有关线索。 经调查属实的,检察机关将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符合行政公益诉讼条件的,将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符合民事公益诉讼条件的,将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对于线索提供人的信息,线索内容等事项,检察机关将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24—2493925 12309 邮寄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东15号(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邮政编码:4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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