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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烟不?烟瘾犯了,想吸一口。”
6日上午,记者在市拘留所见到一女子,她正犯着烟瘾。该女子的想法无法得到满足,一是记者不抽烟,根本没带烟,二是拘留所有严格规定,类似香烟等物品不得带入,更不充许在拘人员吸烟。
“真为她感到惋惜,好好的公职人员身份很可能就因吸毒给断送了。”市拘留所所长叶应忠谈起这名女在拘人员时,无不透出惋惜,他认为这跟该在拘人员父母平常溺爱、娇惯和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不无关系。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你要充分认识自己所犯的错,并借此机会好好学习法律法规,出去以后远离毒品,断绝与毒友的往来,做一个正常的人。”对于每位在拘人员,叶应忠都会了解他们违法情况,并因势利导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让他们回归正轨。
该吸毒女姓刘,30多岁,我市一单位工作人员。刘某现已离异,几岁大的女儿随她和其父母一起生活。
5月28日,民警找到刘某后,经尿检和她本人交代,证实她吸食了麻果。刘某因吸毒受到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后来,刘某才知因贩卖毒品给她的毒贩落网了,民警顺线追踪才找到了她。
“我们单位有规定,吸毒被拘要被辞退。”刘某虽很懊悔,但于事无补。
谈起自己的吸毒史,刘某自称有几年了,她的工作是上夜班,即晚上11时30分至次日凌晨3时30分或凌晨3时30分至清晨7时30分。
“或许是上夜班,白天无所事事,以至于结识了吸烟、吸毒的朋友,好奇心和好玩心让我试吸后,便染上烟瘾毒瘾,最终不能自拔,走上吸毒的道路。”刘某是家里的“独生宝”,前些天她的父母和前夫一并到拘留所看望过她,鼓励她面对现实,认识错误,戒掉毒瘾,做回以前正常的她。
“世上没有后悔药,出去以后我将戒掉毒瘾,远离毒友,回归正常人生活。”刘某表示,今后不再任性,不再让父母为她操碎心,她将直面人生,勇往直前。(记者 秦文 通讯员 罗安虎)(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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