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移交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移交承接范围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和上级有关通知要求,自2019年4月15日起,荆门市消防支队(含所属大队)不再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含复审和复验)业务。原由荆门市消防支队所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职责移交至市政府指定部门,6月30日前将全部完成移交承接工作。 2019年4月15日前已经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含复审和复验)项目,荆门市消防支队(含所属大队)将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依法办结并出具法律文书。 移交期间,若有疑问,可拨打0724—2381622咨询,荆门市消防支队将热情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荆门市消防支队 2019年4月13日 相关链接
来源:荆门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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