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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查,一般人都会痛定思痛。然而,荆门有位司机伤疤未好就“撒盐”,第一次酒驾还没处理完,就被查出了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近日,男子邓某驾驶小车行至斗笠执法服务站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经检查,邓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7mg/100ml,且无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原来,此次是邓某第二次酒驾,他在2018年10月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且于今年3月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4月3日才被放出来。4月4日驾车也是准备去处理之前酒驾后续事宜的,却没想到再次因酒驾被查获。
邓某原来持有的驾驶证已被吊销(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因酒驾、无证驾驶,邓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800元的严厉处罚。(来源: 湖北荆门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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