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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高速交警荆门大队民警在二广高速荆门北收费站查获2起使用伪造号牌的违法行为。违法人周某、陈某受到罚款5000元、记12分、拘留5日的处罚。
2月22日19时7分,荆门大队民警在二广高速荆门北收费站执勤,对一辆鄂D牌货车进行例行检查。司机周某迟迟不出示行驶证,引起民警怀疑。民警查询该车的车牌信息,发现是个假号牌。就在民警对周某进行详细调查时,收费站广场一辆迟迟不肯出站的同样型号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上前查看,要求司机陈某出示相关证件,陈某爽快地出示了驾驶证,说是因准备钱缴费才停的车,并借晚上视线不好、找不到掉在车内的行驶证为由拖延时间。民警见车辆停在收费站内不安全,示意陈某先开出收费站再找。没想到一出收费站,陈某趁民警没跟上来的间隙,赶紧下车走到车头前拧号牌上螺丝,准备换号牌,刚好被民警逮了个正着。眼见蒙混过不了关,陈某不得不承认货车的号牌是伪造的假车牌。
经查,周某、陈某是一起开货车拉货的,为了避免因超限被列入高速黑名单,故意办了套假号牌跑运输。前车周某被查后,借民警进行调查的时候,悄悄给还没出站的陈某报信。陈某得到信息后本想停在站内换上真号牌再出站,结果还是被民警发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伪造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依法对周某、陈某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记12分、拘留5日的处罚,并对假号牌依法予以收缴。(记者李柬 通讯员申仁新)(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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