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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资讯] 入户盗窃“摸醒”主人,威胁索命被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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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7 17: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入户盗窃两家均轻易得手,偷心大起的他摸进第三家后,却“摸醒”了正在床上熟睡的住户······近日,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提起公诉。

  2019年1月15日,周某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案情回顾

  2018年9月、10月,周某分别窜至钟祥市郢中镇两家私房盗窃,均轻易得手,两次得手让周某的胆子越来越大。10月17日,周某又窜至莫愁大道,路过做收废品生意的寇某家。他见寇某家一楼大门未锁且没人,门口只有两名中年妇女在收废品,便从一楼“大摇大摆”地走进去,上了二楼。

  他在二楼的房间东翻西找,偷走了一个金手镯、一叠纸币。“收获颇丰”的他,又摸进第二间房,当摸到床上时,竟然摸到了一个人的脸!这人正是在家中睡觉的寇某。

  周某一把掐住寇某的脖子,威胁道:“你最好别说话,不然我就对不起了”。随后,命令他将自己的财物全部交出。这时,一楼传来响动,寇某的父母回到家中。为迅速脱身,周某让寇某对父母谎称自己是寇某的朋友,并挟持寇某一起走出了他家。

  逃脱后,周某到当铺变卖了自己偷来的东西,第二天就被警方抓获。

  检方意见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周某涉嫌入户抢劫、入户盗窃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二百六十四条,构成抢劫罪、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周某多挑市区私房下手,正是利用了私房独门独户、房屋防盗系统差,住户警惕性不高的弱点。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要提升防盗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避免财物损失。(来源:钟祥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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