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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 市卫生计生委详细解读我市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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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9 19: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近日,市民留言咨询:持有独生子女证的荆门市民是否可以领取相应补贴?

  1月18日,荆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孙女士的留言作出回复,回复称,目前我市有2项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分别为: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年满14周岁止,可领取每月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父母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承担50%;一方有单位另一方没有单位的由有单位一方全额发放;双方都没有单位的,在社区(村)居委会申报办理。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父母退休后,属企业职工的,可享受一次性35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按照人社部门相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记者苏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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