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荆门 活动
查看: 1056|回复: 0

[本土资讯] 荆门再次连夜出警,就在滨湖路,又抓3男子!过年必须严查!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1

回帖

3万

积分

注册时间
2016-10-31
最后登录
2024-9-28
荆币
21898
回帖
81

实名认证微信认证社区元老忠实会员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9-1-12 23: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净化年前道路交通环境,在2019年1月10日20时,荆门交警、辅警共计15人在滨湖路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

1.jpeg

2.jpeg

     在两个小时的行动中共检测来往车辆100余台次,查获涉嫌醉酒驾驶2起,饮酒驾驶1起。涉嫌醉驾人员均在石化医院抽血后移交办案中心。

3.jpeg

4.jpeg

早在2018年11月
荆门交警针对“何时查酒驾”进行了官方回复
每天
每天
每天
每天
Everyday
Everyday
Everyday

并且是:
不分时间部分地点
不管白天还是晚上
不管烈日还是寒冬
5.gif

每天强调
每天严查
还是有人不知好歹,非要试试
是惩罚太小无所谓吗?

酒驾/ 醉驾

酒驾: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

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处罚:

酒驾: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大家有什么招
可以说说
让这些酒驾之人不要再抱侥幸心理
来源:荆门出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