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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人,荆门男子被房县警方依法传唤到公安局。令民警意外的是,这名证人竟然是网上追逃人员。目前,他已经被房县警方移交给荆门钟祥市公安局。
12月10日下午,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办理一起挪用资金案件时,传唤47岁的男子赵某作证,在询问中,民警对其身份进行核实时,发现其竟然是湖北省荆门市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赵某是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居民,6年前因拖欠荆门市沙洋某有限公司296万余元,后被钟祥市人民法院判决限期偿还债务。赵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欠款的义务,被钟祥市公安局列为上网在逃人员。
在比对并核实赵某确系在逃人员后,民警现场将其控制,并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并于13日将赵某移交给荆门钟祥市公安局。(记者 章新俊 特约记者 魏世银 通讯员 高晓敏)(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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