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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国有企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日前启动。按照《荆门市加快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在2018年6月底前,我市国有企业(含在荆央企和省属企业,但不包括在荆中央、省属金融、保险、通信服务类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要移交给地方。2018年底前,国企所建设市政设备、社区和城市管理、医疗机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等也要移交地方,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按照先移交后改造的程序,由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承接单位,并组织协调移交。移交企业和承接单位进行维修改造费用测算,确定交接双方的成本费用和责任,签订移交协议,成建制分离移交给所在地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等机构。荆门城区范围内的在荆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业供水、供电、供热职能分别移交给市供水总公司、供电公司和有关专业公司;物业管理移交给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选定的有关单位或国有物业管理公司,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探索市场化选聘物业机构管理。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范围内国企“三供一业”职能移交给当地供电、供水、供热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管线、设施进行必要维修改造,确保分离后正常运行,分户设表,按户收费,实行社会化管理。
2018年底前,国企所办的市政公共设施、职工家属区社区管理和城市管理职能成建制移交给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荆门城区范围内的国企市政公共设施无偿划转给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相关职能部门;路灯设施移交给市城区路灯管理局;职工家属区社区管理服务职能成建制移交给两区相关职能部门;城市管理执法和环境卫生管理等事权移交给两区城管部门。
在2018年6月底前,国企所办医疗机构、退休人员管理将移交给地方。医疗机构成建制移交给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从业人员愿意到地方工作的,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接收安置;不愿到地方工作的,由企业安置。对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的予以撤销,由企业做好有关人员安置和资产处置工作。对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企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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