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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可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处的这辆校车,确实令人大吃一惊!近日,子陵铺镇南桥小学车牌号为鄂H173**的校车,核载19人,实际乘员高达34人,其中小学生32人,超载率达百分之78.9%。
一位安全意识极度缺乏的校车司机,一辆超载15人的校车,堂而皇之在207国道上行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目前该驾驶员已被交警处以驾驶证记满12分,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事发当天,交警迅速对该校车所属企业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该校车运输公司立即整改。同时对全市“8类重点车辆”,特别是校车和旅游客运车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做到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据了解,《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于2012年开始实施后,迅速扭转了城市校车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但偏远农村地区的校车交通事故却屡有发生。为此,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特别是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危险驾驶罪的入罪范围,将“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也纳入到刑罚范围。《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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