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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资讯] 天鹅路口一行人闯红灯被撞伤,还要负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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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9 18: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当前,荆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如火如荼,然而,“车辆乱停乱靠”、“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乱象仍然突出,严重影响荆门城市形象。

  10月21日,荆门市公安局对外发布,决定开展交通乱象整治曝光宣传行动,对外曝光交通乱象图片和视频,通报相关单位开展教育,对于不听劝导的行为人员将启用人脸识别系统。

  10月25日起

  相继推送了数篇文章

  正面高清无码

  曝光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现象

  据交警统计

  近日行人乱穿马路现象

  有所缓解

  但是!

  最不想看到的一幕还是发生了!

1.jpg


  哭泣的红绿灯
  当车轮飞驰而过
  眼见你像一片树叶缓缓飘落
  此时,我的心在流泪



  再忙,也要注意斑马线上的细节问题!
  我努力点亮自己
  像火一样通红
2.jpg


  只为
  警示你
  此刻
  斑马线是一道鸿沟

3.jpg


  文明而宁静,如同温柔而又深沉的湖泊!这,才是面对繁忙生活的最佳打开方式!
  但是
  我仍憧憬
  往后余生
  你
  会在安全、畅通、有序的环境下
  快乐祥和的生活
4.jpg


  可以忙碌,甚至辛苦,唯有文明出行,令生活从容而美好!
  事故情况介绍
  2018年11月16日8时许,陈某(女)驾驶鄂D8PXXX小车,由南向北沿象山大道在天鹅路口左转时,与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过斑马线的行人官某(女)发生交通事故,官某倒地受伤。

5.jpg


  违法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陈某违反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行人官某违反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6.jpg


  此次事故
  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值得庆幸的是
  行人伤势轻微
  后续工作
  交警
  正按程序处理中

7.jpg


  提倡文明出行,创建文明交通,才是真正热爱生活的英雄!(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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