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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荆门城区路况及交通安全问题成为市民在“市委书记专属版”的留言热点。市公安局对此一一回复。
11月5日,市民李某留言:“象山大道视线那么好,还有不少司机开车用远光灯。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行车滥用远光灯惩罚力度。”
11月9日,市公安局对此回复称,交警部门已拟定在夜间对象山大道开展滥用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教育广大驾驶员驾车守法,做一名文明的驾驶员。
11月4日,网友曹女士留言,新生小学门口常有大型车辆通过,超车、不减速的行为时有发生,家长担心小孩上下学不安全,建议设置限速监控。
11月7日,市公安局发布回复:牌楼新生小学处于207国道沿线,有近400米为长下坡路段,过往大货车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8月份该路段已安装了减速带,由于过往车辆较多,导致减速带已磨损。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根据公安部2015年1月1日发布实施的《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在该路段设置限速30km/h标牌,并增设固定测速点。
11月6日,市民刘先生留言咨询:城区有哪些路段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11月8日,市公安局发布回复:荆门中心城区禁止载货汽车(重型贷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微型贷车、低速货车)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通行。禁行路段为泉口西路与西三环互通路口以东路段;泉口西路与象山大道红绿灯路口以南、以北、以东路段;金龙泉大道与东宝大道(原泉口一路)红绿灯路口以南以东、以西路段;荆襄大道(原月亮湖北路)与东宝大道(原泉口一路)红绿灯路口以南、以西路段;月亮湖大道(原月亮湖路)与江山路红绿灯路口以西路段;白庙路与五一路交叉路口以西路段;阳光大道与深圳大道红绿灯路口以北、以西、以南路段;阳光大道与培公大道,关公大道红绿灯路口以西、以北、以南路段。(实习记者 王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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