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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京山市辖区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京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启用京山市辖区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对抓拍的具体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公告如下:
1、240国道1220km+500m屈山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2、240国道1281km+200m金家店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3、347国道827km+700m老柳河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4、347国道845km+520m鄢河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5、265省道43km+980m马刨泉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6、京空线1km+180m高潮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
特此公告。
京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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