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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资讯] 收购电器未如实登记 店主被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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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7 18: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10月14日,荆门东宝警方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轻办”的理念,通过顺案追查,铁腕执法,查处一起收购电器未如实登记案,及时为受害人追回被盗的洗衣机,再次给辖区的废旧收购行业业主敲响了警钟。

  10月13日15时许,家住一小区的李某放在一楼门口的1台旧洗衣机被人盗走。案发后,龙泉派出所四警区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勘查走访,并积极协同综合研判室开展案情研判工作。10月13日8时,通过对小区内以及各出入口与周边所有视频监控进行正看倒推,民警查实洗衣机在被盗4分钟后由一辆三轮摩托车运出小区由南向北行驶。随后,民警采取以车找人的方式,锁定出三轮摩托车车主系周某。紧接着,民警登门找到周某,在耐心与其宣政策、讲法律后周某道出了在不知晓洗衣机系偷来的情形下已于当天下午运送至另一小区一废旧收购店的实情。获悉情况后,民警第一时间来到废旧收购店开展突查,在店内找到了李某被盗的洗衣机,同时发现店主李某(女,37岁,荆门人)未依法对10月13日下午收购洗衣机的记录进行登记。于是民警果断将李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查,李某对自己以为洗衣机是家用废品随意收购而不履行登记手续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并保证下次一定认真登记。

  目前,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李某废旧收购站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洗衣机已发还受害人,盗窃洗衣机的涉案人员正在追缉中。

  在此,公安机关再次郑重告诫辖区废旧收购业的各位业主,要依法经营,严格落实如实查验登记制度,坚决杜绝故意收购赃物和不履行登记或乱登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讯员 倪锋)(来源:荆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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