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的已下架停售 市食药监局就选购食用月饼作出提醒
近日,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荆门城区(含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37批次月饼进行监督抽检。结果表明,33批次月饼检验合格,4批次检验不合格,抽检合格率89%。
抽检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具体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霉菌、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4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掇刀区两食品经营企业,分别是掇刀区金新蛋糕店生产的哈蜜瓜味月饼(2018年9月5日生产)、黑芝麻味月饼(2018年9月5日生产);于明欢生产的豆沙味月饼(2018年9月4日生产)、板栗沙月饼(2018年9月4日生产)。市食药监局已责成掇刀区局进行核查处置,责令相关经营企业停止销售和使用,封存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经营者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对不合格原因认真分析排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贮存和食用月饼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特别是散装月饼)、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单位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散装月饼也应标示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关键内容。
二是购买后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贮存,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贮存时限不能超过产品保质期。
三是月饼应在保质期内食用,食用前应注意观察月饼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发现异常应停止食用。
四是不同类别月饼糖分、油脂等含量不同,消费者可根据个人喜好选购。大部分月饼糖分、油脂含量较高,不要过量食用,并保持均衡饮食。老人、儿童及特殊人群,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市民如果发现月饼生产经营单位及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易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