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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一次性给予补贴5000元
2018年东宝区在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贫困人员公益性岗位方面能享受哪些政策补贴?这些补贴又该如何申请?日前,荆门晚报记者就就业创业各种补贴相关政策采访了东宝区公共人才和就业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并对各种补贴政策及申报流程进行了解读。
创业补贴
对在东宝区创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毕业一年以上五年以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和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的创业补贴。
申报人需提供《东宝区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高校毕业生填写《东宝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凭证复印件。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处于失业状态、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以下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毕业一年以上五年以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
对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发放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实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人需提供《东宝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照片栏》;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东宝区公益性岗位申报认定表》;《承诺书》;人员工资明细表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及享受补贴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贫困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东宝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员优先)。
对在公益性岗位(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山林防护)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发放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的村委会,按其实际招用贫困人员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东宝区贫困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申领实行先发(缴)后补制度,否则不能享受补贴。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人需提供《东宝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照片栏》;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东宝区公益性岗位申报认定表》;《承诺书》;人员工资明细表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及享受补贴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处于失业状态、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以下几类就业困难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截止2017年12月31日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毕业一年以上五年以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
社会保险关系在东宝辖区的企业,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并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工资的,按其实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人需提供《东宝区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照片栏》;《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承诺书》人员工资明细表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及享受补贴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携带相关资料到东宝区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申请办理各项补贴。东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者,视为放弃,不予补办。(记者 张庆 通讯员 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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