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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都要创建无烟单位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印发《荆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控烟工作方案》。按照规定,我市将科学开展控烟活动,全市各级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开展无烟机关(单位)创建活动。今年,全市学校和卫生计生机构全部要创建无烟学校和无烟卫生计生机构。
控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各级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开展无烟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在单位入口处设置禁烟提示牌,在室内大厅、楼道、走廊、电梯间、厕所、会议室等部位张贴控烟禁烟标识,组织领导干部签订控烟承诺书并公示,鼓励单位职工戒烟并给予一定奖励,设立控烟巡查监督员,及时劝阻本单位和外来人员室内吸烟行为,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室内外吸烟区。今年,全市无烟学校和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创建率要达到100%。每年11月底前,市卫计委和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将联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对公共场所(窗口单位)控烟监督,包括对大中型宾馆饭店、美容美发店、歌舞厅、网吧、剧院、图书馆、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食品、餐饮行业,汽车客运站,出租汽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落实控烟措施,对公共场所控烟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控烟措施不力的单位将曝光并限期整改。(记者 戴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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