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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预售认筹1万可“抵”3万购房款,真有这等“好事”?近日,多名群众在“市委书记专属版”投诉,凯旋湾疑设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买房。
事件亲历者之一的唐先生告诉记者,开盘前,他和部分业主听信了开发商所说的优惠活动,交付了认筹款一万余元,工作人员为唐先生开具了一张收据。
(图片由业主提供)
交完钱后,业主们满心欢喜地等待开盘。然而, 7月15日开盘当日业主们发现,公布的房屋总价在折算后和之前他们被告知的价格并没有太大差别。唐先生等人认为,这样也就相当于他们没有享受到之前承诺的“一万抵三万”优惠,他对此十分不满,但认筹款已交,临时变更几乎不可能,于是只得匆匆签完协议。
对此,市房管局展开调查,并给出书面回复。
据了解,在接到网友投诉后,市房管局监察大队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查实湖北顺力置业有限公司在凯旋湾五期销售过程中确实存在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和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等违规行为。
随后,该局房地产监察大队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收到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改正违规行为并将整改情况上报。该公司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整改,将取得预售的商品房所有房源、面积、单价、总价等具体情况在营销中心内进行了公示,对前期不合规的广告宣传进行了纠正,并安排人员为不满意“一万抵三万房款房款”的购房户办理了退房、退定金的手续。
目前,市房管局正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和银监会联合治理荆门市房地产市场乱象。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房管局将联合工商局和物价局对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市房管局在回复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就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且对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不愿意退房的购房户,可以按照广告宣传和合同的约定,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开发企业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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