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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刘女士在:“市委书记专属版”投诉称,7月她在城南新区某家婴幼儿用品店购买了几罐奶粉,在家开启了其中两罐,发现罐内有不明异物。于是,刘女士找到店家协商,当面开启了第三罐奶粉,竟又发现了不明物体。对此,店家态度恶劣,拒绝商谈。因奶粉对小孩影响重大,她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
针对刘女士投诉,市食药监局于近日给出书面回复:接到投诉后,掇刀区食药监局立即派执法人员于关帝路店面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该店属于连锁经营,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执法人员试图调取消费者刘女士8月5日在店内打开奶粉发现不明物的监控录像,但由于该店的监控设备没有安装硬盘,无法调出。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该局执法人员将其所有连锁店内还未出售且与刘女士所买奶粉生产日期一致(均为2017年8月27日)的同品种奶粉进行了封存。
随后,该局执法人员在掇刀石食药监管所会议室对封存的奶粉进行了开罐检查,并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未在奶粉中发现不明异物。由于异物来源不清,无法立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刘女士已与奶粉生产厂家达成和解。(来源:荆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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