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的消息,引发市民关注。为及时、准确、稳妥地将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荆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精神落到实处,我市启动住宅小区物业收费专项整治和电力非直抄用户电价政策落实专项整治。
从网友留言反映的情况看,市民对物业收费的投诉集中在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不匹配、停车位收费不合理、非直抄用户电价过高等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等未履行合同及其他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对服务行为、服务质量和与物业权属、计费面积相关的问题,可以向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咨询和投诉举报。
8月10日上午,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全市贯彻落实《荆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会议上,针对物业服务主体、各商业综合体物业服务主体以及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代表提出的疑问逐一解答,市物价局将联合市房产管理局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下午,市物价局就全市非直抄用户电价政策召开提醒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就我市开展电力非直抄用户电价政策落实专项整治作出部署安排。
根据住宅小区物业收费专项整治方案,我市将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规范项目、调整标准、完善手续,清理正在执行的各项收费,该停止的停止,该清退的清退,确保将《荆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落到实处。
公示物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物业公司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物业公司的基本情况、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
监控、处理物业收费焦点问题。各物业公司要主动化解服务小区的矛盾和问题,物价、房管部门将密切关注舆情、受理举报,迅速、严肃查处,并公开在各种媒体予以回应。
根据我市开展电力非直抄用户电价政策落实专项整治作出的部署安排,全市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涉及一般工商业用电的转供电环节收费都将纳入此次电力非直抄用户用电价格检查的范围。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不按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收费,或与目录电价捆绑收取其他费用等行为;
不执行国家和省各项降低电价措施,尤其是今年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每千瓦时0.0449元措施执行不到位问题;
不按《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规定,规范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行为,健全物业收费协商机制,随意分摊公共用电和电损等费用行为。
“我们将以两个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长期监控,建立加强物业收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雷家金说。
来源:荆门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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