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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钟祥市公安局多警联动,果断处置一起群体“三堵五闹”( 堵门、堵路、堵工地,闹访、闹丧、闹医、闹机关、闹企业)案件,并依法对扰乱单位秩序的游某、苏某等12名主要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8月2日上午10时左右,一在雅斯工作的女员工突发脑溢血,及时送至医院,于8月7日因抢救无效死亡。按照法律规定,相关单位正在积极对死者相关补偿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死者家属却以不能满足其个人诉求为由,置法律于不顾,于8月10日上午7时许,纠集了30多人封堵雅斯超市大门,以披麻戴孝、手捧死者遗像、下跪躺地、大哭大闹等方式扰乱商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经耐心劝阻及喊话警告无效后,公安民警果断出击,依法将闹事的12名主要违法行为人强制带离现场。
目前,游某、苏某等12名闹事的主要违法行为人因扰乱单位秩序分别被依法处以警告、行政拘留五至十五日的处罚。
刑法解释
“三堵五闹”(即:堵门、堵路、堵工地,闹丧、闹访、闹医院、闹学校、闹机关)行为“以堵挟持”、“以闹取利”,挑战国家法律威严,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安定,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变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三堵五闹”已入刑。在第三款中,该条还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警方提醒,采取“三堵五闹”等极端方式表达诉求不但于事无益,还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即使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也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莫采取过激甚至违法行为,否则将同样受到法律制裁。
警方表示,将严厉打击聚众堵门堵路等“三堵五闹”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辖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来源:平安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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