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联合三大通信公司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通信
失信短信:请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失信彩铃:您拨打机主为失信人
近日,市中院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荆门通信公司达成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通信进行限制的合作备忘录》,决定对已被市中院及下辖各基层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的通信进行限制。
该《备忘录》确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通信进行限制,采取“失信短信+失信彩铃”的方式告诫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告诉拨打失信被执行人电话者对方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中,失信短信显示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上,内容为:“你已经被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失信彩铃语音提醒拨打失信被执行人电话者,语言为:“您拨打的机主已被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谨慎交往。”
该《备忘录》指出,由人民法院将需限制通信的协助要求以《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形式送达给市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公司,由该三大通信公司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通信限制,同时明确彩铃功能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市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公司应按照人民法院提供的手机号码对被执行人进行通信限制。只有当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后,由人民法院另行出具取消限制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方可取消通信限制。若有失信被执行人意图规避通信限制而以他人身份证办理新的手机号码,由人民法院查清后向市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公司另行出具需限制通信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通信限制,能够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加大其失信成本,提高司法公信力。(记者王清华 通讯员李胡兵 皮鹏)(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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