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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资讯] 高温津贴,你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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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4 11: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7月17日,入伏,这意味着一年中最热的日子到来。记者了解到,近日,我市最高气温一直在35℃左右徘徊,热浪滚滚,“出门五分钟,流汗两小时”成为不少人调侃炎热天气的段子,与此同时,高温津贴也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话题。

  政策:高温津贴进入发放期,每人每天可领12元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2013年颁布的《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省气候特点,我省将2007年制定的8元/天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12元/天,执行时间由原7、8、9三个月调整为6、7、8、9四个月。目前,已进入发放期。

  市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由于一天中温度有高有低,中午气温较高,可能超过35℃,早晚较凉爽,温度并未达到35℃,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判断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据了解,发放高温津贴应以日最高气温为依据,而不是以所有时间段为依据。

  “在办公室工作的发高温津贴吗?”经常坐班的王女士发出疑问,高温天气下,每天上下班都是一身汗,但是办公室有空调。市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室内有空调,温度可以降到33℃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

  此外,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走访:部分人领到高温津贴,部分人未听说

  近日,记者走访了城区一些户外工作的地点或工作温度较高的场所。

  上午9时许,天气已十分炎热,在路上走几分钟全身出汗。记者在位于城南新区的忠勇路看到,一名环卫工人正在打扫马路。

  “我们每年都发高温津贴,好像有几百块,具体多少就不清楚了。”一郭姓环卫工人告诉记者,单位每天会给他们发水。炎热的夏季,她每天仍需“全副武装”,“一是为了安全,我们都穿带反光标志的工作服,另外就是穿长袖长裤可以遮阳。”

  在白云大道的一个快递网点,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规章制度较为规范,除了计件的提成工资外,天气超过35℃以上,都会给员工发放高温津贴,“上级公司每个月都会发一份统计邮件过来,标注符合发高温津贴的日期。”

  “我们单位大部分员工在车间工作,每年都发高温津贴,今年一人是1000元的标准。”我市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一次性发放高温津贴,比12元/天的标准要高一些。

  此外,记者在一些建筑工地、餐馆等走访发现,大部分人没有领到高温津贴。

  “我在工地上做木工,工资按天结算,没听说有高温津贴。”当日上午11时,城区一工地,张师傅刚刚停下手上的活,身上的衣服已被汗水浸透,他表示每天上午、下午都有人送西瓜、冰水、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

  据建设方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会避开中午高温时段作业,到下午三四点再开工,晚上晚点下班。记者了解到,张师傅虽然没有高温津贴,但因为天气炎热,他们每天的工资比之前要高。

  疑问:高温天气下因工作中暑,算工伤吗?

  “天气这么热,万一工作时中暑,算工伤吗?”不少市民发出疑问。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中暑可以算工伤,但是有个前提,就是经诊断为职业性中暑。何为职业性中暑?即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类从业者一般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有高温接触史,如钢铁工人、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

  投诉:未领到高温津贴,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市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于违法行为。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暂未接到未发放高温津贴的投诉。去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处理了4起投诉未发放高温津贴的案件。

  为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7月2日—8月3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全市集中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等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未按规定发放将被严处。如劳动者未领到高温津贴,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2376376。

  据了解,对于群众举报投诉和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逾期不整改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件给予公开曝光。(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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