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赌不法活动, 群众举报后, 一经查证属实, 警方将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前不久, 我市一市民就收到警方的奖励, 这体现了警方打击 一切涉赌不法活动的决心和信心 ▼
举报赌博一市民获奖2000元
今年2月7日,钟祥警方接到举报,声称当地城区有人利用民宅开设赌场。当地警方先期派出侦查员侦查,很快找到所在地,并查明确属赌博窝点。
当日傍晚,当地警方采取行动,组织警力一举端掉这一赌窝,收缴赌机4台(每台赌机分别为8个或6个把位),抓获一参赌人员,找到该赌窝的开设者。
经查,当地两人于今年年初筹资从外地购回赌机,物色当地一民宅为窝点,从事游戏机赌博活动,从中牟利数万元。
由于涉案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两人涉嫌犯罪,面临被追刑责。目前,两人已被取保候审。
对于举报涉赌不法活动,警方承诺一经查证属实,对举报者给予相应奖励。前不久,警方兑现承诺,给予举报者2000元奖励。
赌博界定赌资是关键
赌资是认定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唯一标准,比如对于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工作场所赌博,利用网络赌博等行为,不论赌资多少,都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荆门市公安机关关于赌博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执行的是《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该标准规定,参与不满十人的赌博,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聚众赌博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这四种情形,属聚众赌博行为,按赌博罪处理。
公安机关认定是否构成赌博,是根据赌博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等综合判断的,赌资数额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绝对不是唯一标准。比如,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国家工作人员赌博的,利用网络赌博的,因赌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组织、招引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因赌博引发其他刑事、治安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查处时是不受赌资1000元限制的。
警方承诺举报有奖
根据《荆门市公安机关禁赌举报奖励办法》第五条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举报的赌博案件线索,一经查实应按照以下标准兑现奖励:
属于一般治安案件的,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属于一般刑事案件的,给予500元至1000元奖励;属于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0人以上或当场缴获赌资现金20万元以上的,给予5000元至20000元奖励;属特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0人以上或现场缴获赌资现金50万元以上的,给予20000元至50000元奖励。
除了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外,全市公安机关都设置了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0724-8882121; 京山县公安局0724-7328001; 钟祥市公安局0724-4223644; 沙洋县公安局0724-8836086; 东宝分局0724-8881863; 高新掇刀分局0724-2490300; 漳河新区分局0724-8658131; 月亮湖分局0724-2271580; 屈家岭分局0724-7413804、7412110; 沙洋公安局0724-8591316
欢迎市民拨打举报电话! 只要属实,这些奖金都是妥妥的! 让赌博在荆门 从此无处藏身 扩散提醒! 来源:荆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