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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东宝区泉口街道浏河社区铁路家属区的陈春梅,在荆门生活多年,一家有3人是低保对象。
“我们是2009年开始享受低保待遇的,当年9月起,由206元提高到240元,之后从2011年起每年都在增加。”她说,2017年提标后,低保金增加到1300多元,今年4月1日起又提高了,目前处于低保核查阶段。
低保金是陈春梅一家重要的经济来源。“有了这笔钱,对我们这样的家庭来说,心里就踏实了,维持日常生活才有了保障。”她表示。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于1997年开始执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于2005年开始执行,总体上保持稳步提高态势,让低保对象普遍受益,有效缓解了他们生活的窘境,让他们感受到了政府的关爱。(记者 杨涛 通讯员 焦三林 郭佳 毕荟/文 李柬/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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