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赌?抓!
荆门警方持续发力,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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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说话荆门有史以来最严“禁赌令”实施71天以来,一组数据显示:全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800余人次,开展清查工作30余次,整治涉赌麻将馆、晃晃馆600余家,收缴赌博电子游戏机82台,侦破涉赌刑事案件23起(查获犯罪嫌疑人26人),办理赌博违法案件107起(查处治安违法人员2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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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80%赌案来自市民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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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象山三路路口沿路左侧、右侧均有麻将馆,且一洗车店旁有一麻将馆每天营业,甚至还有在居民楼一楼开麻将馆的;竹园路赌博风气恶劣,有间麻将馆每天白天关门,晚上开门,赌到夜里下几点,扰民且肆无忌惮!”
前不久,市公安局 “局长信箱”收到一匿名举报信。“将立即指令东宝公安分局对举报地点进行查处”市公安局在来信上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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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晚8时许,东宝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竹园街、竹园路、象山三路等重点路段进行突击检查,在竹园街发现两家麻将馆正在开门营业,在竹园路和象山三路交界处发现一家麻将馆正在开门营业,场所内均为老年人在玩1元至2元的“晃晃”麻将。
民警对所有参赌人员进行了驱散,对3家麻将馆老板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关门停业。
2
4月25日,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信,声称有人在东城区一商铺内开设赌博麻将馆,且经营“地下六合彩”。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董煜华对此进行批示:“迅速核查,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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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期组织专班开展核查、取证后,4月28日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突击检查该商铺,现场抓获正在进行“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3人,查获麻将桌2台、若干“地下六合彩”资料和码单。房主文某及放码“上线”周某等人涉嫌利用“地下六合彩”组织赌博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3
4月2日,东宝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东宝区子陵镇一巷子内有一家游戏机赌博场所。接到举报后,该分局指令泉口派出所异地用警,立即展开调查,在巷子里发现一个游戏机赌博场所,现场抓获服务员1名、参赌人员2名,收缴赌博游戏机6台。
来源:王清华、周隗伟
有报必查 ,查必有果 4月2日,我市史上最严“禁赌令”——《 荆门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发布。
有报必查、查必有果。打击赌博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24小时开通举报热线电话,保证群众举报渠道畅通。同时对案件查处阻力大、多次举报多次查否或存在“保护伞”等问题的,市公安局采取异地用警、异地暗访等方式予以集中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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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办案,将规范执法贯穿侦办赌博案件的各个环节,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一律立刑案侦办,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 严禁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
目前,市公安局已建立完善预防和打击赌博违法犯罪长效机制,日常监管和查处打击工作责任被进一步明确,对失职渎职的,坚决严肃追责;对执法犯法的,坚决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责。
关于赌博违法,日报君有话要说1、利用麻将、扑克牌、骨牌、色子、地下“六合彩”、电子游戏机、非法彩票、微信红包、支付宝、QQ钱包等各种形式招场聚赌,都叫做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根据相关规定,打牌时人均赌资不能超过200元,超过了就属于赌博行为。
2、以盈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均构成赌博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参与赌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即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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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或者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共犯论处。
5、对向公安机关举报、揭发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者保密;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0724-8882121;
京山县公安局0724-7328001;
钟祥市公安局0724-4223644;
沙洋县公安局0724-8836086;
东宝分局0724-8881863;
高新掇刀分局0724-2490300;
漳河新区分局0724-8658131;
月亮湖分局0724-2271580;
屈家岭分局0724-7413804、7412110;
沙洋公安局0724-85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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